
法院是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关口,责任重大,要求法官不仅要公正裁判,还要人性化审理、快速裁判。10月22日上午,南乐县法院速裁法官崔晓艳快速调解审结两起案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第一起案件中,原告孔某女起诉被告杨某男离婚。原告诉称,双方结婚后,被告常年在外工作,原告在老家独自照顾两个孩子,被告很少与原告沟通对原告缺乏关心关爱;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同时也表示一千为了改善家庭生活常年在外工作,忽视了对原告的关心,以后愿意积极改正。在充分了解双方感情基础、生活细节的基础上,崔法官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且被告已经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就加大了调解力度,让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共同经营好今后的家庭生活,最终双方签署了和好协议。被告的家人也在调解现场向崔法官表达了谢意。

第二起案件中,原告保险公司起诉李某行使追偿权。2019年李某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身体受伤车辆受损,2020年受害人起诉赔偿,经过一审二审,最终保险公司按照生效判决进行了赔付。但因为李某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且有找人顶替现象,因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免赔范围内起诉李某追偿。为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崔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向双方当事人表达了调解的思路和好处。被告李某同意调解,但提出本人经济困难要求保险公司减少追偿数额,原告同意减少追偿数额但是担心被告人不能及时履行,在崔法官的调解下,最终原告人减少了5000元追偿数额,被告人李某以车辆作为担保,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该两起案件虽然类型不同,但都涉及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南乐县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强化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及时维护公平正义作出了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