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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莅临南乐县法院督导检查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贯彻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17 09:04:31


9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副主任张相坤一行6人到南乐县法院督导检查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市委副秘书长、市委营商环境办主任王军利,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乔峰,南乐县委书记刘冰,县委副书记、县长邵平,县委副书记王淑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善戎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我院信访接待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的方式详细了解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在检查过程中,邵景良主任在信访接待中心还详细查看了执行接访台账,并在院领导接待室与来访群众亲切交谈,了解群众反映案件情况。

邵景良主任对南乐县法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工作情况给予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工作是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增强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院要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企业创新创业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三是加强宣传凝聚共识。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万人助万企”等企业走访活动充分融合,在提供司法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的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杨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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