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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法院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发布时间:2021-09-20 08:55:32


近日,南乐县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四部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这是我院今年以来获得的第一个“国字号”荣誉。

近年来,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共同推进下,南乐县人民法院以审判庭搬迁为契机,通过加大绿色办公宣传力度,狠抓能源节约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日常节能管理中,我院大力推行绿色办公,通过倡导无纸化办公、要求材料双面打印等方式,有效降低了纸张消耗;严格执行适宜空调温度标准,办公区域做到人走灯灭,有效降低了用电消耗;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按需取水,严禁跑冒滴漏,有效降低了用水消耗;加强餐厅管理,实行自助用餐、文明用餐,倡导光盘行动,有效减少了“舌尖上”的浪费;倡导公务用车低碳出行,支持节能减排,加强日常维护,科学核定单车油耗,极大地降低公务用车油耗。

“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是对南乐县人民法院节能降耗工作的认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深入宣传、强力推进,使节能节约观念深入干警内心,努力推动节能降耗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杨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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