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局副局长范章林一行来到南乐县法院督导检查安保、消防工作。南乐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凌燕,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沙国省,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志宏等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行先后对我院立案大厅、信访大厅、监控室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了消防设施、消防台账、安保情况,对我院安保、消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提高安保、消防意识,规范开展安检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切实增强干警的安全防控能力。
座谈会上,市法院督察局杨庆祝同志听取了张志宏副院长对我院安保、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传达了上级法院及领导对安保、消防工作的重要批示,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二是要加大对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对所有干警进行消防培训;三是规范公车使用管理,严格使用审批手续。
李凌燕院长表示,机关安全高于一切,南乐县法院将继续加强机关安保工作与消防安全工作。法警队要定期对本院及各个法庭进行安保消防设施检查,严格贯彻落实《南乐县人民法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南乐县人民法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处置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把安保、消防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来抓,筑牢安全防线,坚决杜绝安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