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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法院组织签订廉洁文明过清明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4-03 09:10:18


在2021年清明假期即将到来之际,为大力弘扬正气新风,严明节日纪律,提倡廉洁过节、文明祭祀,南乐县法院组织全体干警签订了《廉洁文明过清明承诺书》。


承诺书提出了“七严禁”的纪律要求:

1.不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祭扫的相关要求;

2.不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

3.不在祭扫活动中铺张浪费,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4.不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5.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6.不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7.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安全、有序祭扫。

活动中,纪检监察组还对干警签订的承诺情况进行了抽查,确保承诺无遗漏、无死角,让全体干警自觉做好清明时节的“清廉人”,树立廉洁过节的“新风尚”。

责任编辑:杨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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