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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法院多措并举推进绩效管理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2-12-27 09:11:45


    南乐县法院在建立绩效管理制度以来,多措并举,通过晒业绩、固强项、补短板,克服了安于现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的状况,促进全院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使绩效管理常态化,法院司法能力得到提高。

    一、由“数字至上”变为“以人为本”。南乐法院为防止实施绩效考核后,法院干警沦为“工作机器”,积极增强法院干警的职业使命感,调动积极性,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同时在制定考评指标时,增强指标设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公正性和激励性,让绩效考核结果能够充分体现法院干警的工作价值,调动广大干警的干劲。

    二、由“静态管理”变为“动态管理”。南乐法院通过多个部门配合,实行联动,实现动态管理。由立案庭每月通报一次各庭及个人的收案数、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数、超审限未结案数、申诉案件数、涉诉上访案件数。由审管办定期对已结案件、庭审进行质量评查,并及时向全院通报各庭及个人的案件、庭审评查结果。由政治处统计数据,作出绩效考核表,予以通报,并严格按照院绩效考评规定严格兑现奖惩。在三个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印证下,绩效考核结果不再是静止的数字,而是动态反映各庭室的工作结果。

    三、由“数据搁置”变为“动态运用”。南乐法院公布绩效考核数据结果后,并没有简单的将数据放在一边,而是最大限度发挥法官考评体系的应用价值,将其与法官的任用选拔机制相联系,在法官岗位调整、提拔、晋级过程中,当以考评结果为重要依据,优先使用绩效考评中业绩突出的法官,如政法委要求报先进法官人物时,南乐法院严格按照绩效结果予以上报,最大限度发挥绩效考核结果价值。

    四、由“静态兑现”变为“动态分析”。在推行绩效考核的每一环节,南乐法院党组均以主导者身份积极参与,支持考核工作。南乐法院没有仅仅将考核结果予以兑现便放在一边,而是每月召开庭室长会议,分析绩效考核工作中的得失,依据考评中反映出来的法官在业务技能方面存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提高,并组织全院干警逐一对照考核指标,查漏补缺,使法官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保障司法能力和司法管理水平稳步上升。

责任编辑: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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