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妇女联合会下发《关于命名濮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濮阳市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的通知》,南乐县法院因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突出贡献,被濮阳市妇联系统评为 “先进集体”。
南乐县法院十分注重妇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全院12个部门,4个部门负责人为女干警;其余部门中,有3个部门副职为女干警。全院共有70名女干警,占全院总人数的42%;11名女法官审结案件1952件,占诉讼结案总数4882件的40%,其中党组书记、院长李凌燕2020年办案数量在基层法院院长中排名第一;崔晓艳法官2020年结案704件,结案数量居全市前列,被授予南乐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南乐县法院十分注重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2020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付利红审理了强奸等严重损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7件,并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等24名被告人犯拐卖妇女罪、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一案,起到了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近德固法庭张和平庭长、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崔晓艳法官把心理疏导、关系修复贯穿家事审判全过程,共审结离婚、赡养纠纷1029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基本单元和谐稳定。春节前夕,县法院妇委会与县妇联到梁村乡后翟村联合举办的“把爱带回家”送关爱活动,村里“童伴之家”的妈妈、孩子们自发的把送关爱的照片打成彩页并装订成册,逢人就说:“县法院的妈妈们要邀请我们去法院参观,我长大了也要做一名法官!”
“作为一名法院妇女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今后将继续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关爱留守儿童’‘争做法官妈妈’等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县法院妇委会主任赵乐玲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