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3月3日下午,南乐县法院到福堪镇初级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活动,为百余名师生送去了一份特别的开学礼物。
首先,团支部书记王文博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宗旨及主要条款,让孩子们感受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关爱。随后,王文博书记结合未成年人生活实际,从社会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等方面展开讲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强调了自我保护、防止伤害的措施,让孩子们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王文博书记还对在场百余名学生发出邀请,真诚的邀请孩子们来南乐法院参观,零距离感受法治文化。
旁听此次宣讲活动的是该校九年级学生,该年龄段的学生正处于身心发育成长的关键时期,可塑性很强,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孩子们纷纷表示,这一份特别的开学礼物使他们受益匪浅,今后会认真学习法律,不但要知法守法,更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高素质的培养提升,是直接关系到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大事。近年来,南乐县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选派25名员额法官担任我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点,开展送法进校园、邀请师生走进法院、法院开放日等活动10余次,帮助900余名未成年人提高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