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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1-02-10 16:23:58


各位干警:

金牛贺岁,万象更新。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自觉抵制“四风”,有效遏制“节日病”,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向各位干警廉洁提醒如下:

一、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

二、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大肆敛财。

三、严禁收送节礼,不得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其它金融产品等。

四、严禁公款旅游,不得违规接受基层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不得用公款安排非公务接待活动。

五、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得借内部食堂、培训中心搞违规接待,不得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六、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

七、严禁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行为。

八、严禁违规参与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九、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圈子聚会”。

十、严禁餐饮浪费行为,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观念。



 南乐县人民法院

                                 2021210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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