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召开的全国法院安全事故案例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及高院、省院、中院安全大检查通知要求,2月9日,南乐县人民法院开展了机关安全大检查活动。
南乐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机关安全工作,成立了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李凌燕任组长;下设安全大检查活动检查小组,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志宏任组长。
此次机关安全大检查活动由张志宏副院长带队,检查小组先后对立案庭、信访大厅、审判庭、羁押室、装备室、配电室以及各个人民法庭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其他问题现场指出并督促各部门现场整改。
被指出问题的各部门均表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马上进行整改,由专人负责在放假前进行二次自查,同时将以此次安全检查活动为契机,切实增强自身责任意识,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水平,严守安全底线,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