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南乐县人民法院4个集体和5名干警荣获市中院表彰。
其中,南乐县法院被授予“全市法院绩效考核第二名”、“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先进集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刑事审判庭获“集体三等功”,综合办公室获“先进集体”,审判管理办公室获“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审委会专委、党总支书记赵同顺获“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近德固法庭庭长张和平获“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徐扬、执行局法官助理张世雷获“个人三等功”,执行局执行员吴帅获“执行攻坚工作先进个人”。
2020年以来,在市中院的正确指导下,南乐县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全院干警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审判执行、智慧法院建设、分调裁审工作机制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多项工作中实现新突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673件,审执结8458件,结案率97.52%,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荣誉是激励、是鼓舞,更是鞭策。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南乐县法院将继续在市中院的正确指导下,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舍我其谁的责任感,擦亮实干底色、凝聚攻坚合力,为推进南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