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发文件命名2020年度卫生先进单位,南乐县人民法院荣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南乐县法院全面贯彻爱国卫生运动精神,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狠抓机关环境卫生整治,严格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广泛参与,氛围浓厚。坚持领导带头,成立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夯实队伍基础。对内加强教育,通过设置固定宣传栏、开展宣传课、张贴宣传画等增强干警卫生意识。开展“周末环境日”、“无烟办公室”、“除四害”“清洁家园·南乐法院在行动”等活动,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营造良好创卫工作氛围。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对照“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标准,制订《南乐县人民法院爱国卫生工作年度计划》,严格划分卫生区域、明确卫生部门、细化卫生要求、落实卫生责任,把卫生创建工作作为该院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制度化、常态化的卫生工作局面。
三、强化管理,务求实效。建立卫生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狠抓卫生常态化管理。组织开展卫生责任区域集中大扫除活动,安排专职监督、部门互查,切实做到窗明几净、物放有序、不留卫生死角。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宣传病媒生物防治措施,确保无蚊蝇鼠孳生地。
通过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体干警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审判等工作的全面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以荣誉为动力,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创卫工作力度,完善创卫工作举措,全力推进我院的爱国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