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南乐县法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进行研讨。党组书记、院长李凌燕参加研讨会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沙国省主持会议,部分班子成员、专委及各庭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庭室负责人依次汇报了本部门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在汇报中,各部门坚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查摆,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各班子成员对部门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进行了逐一点评,并提出修改意见。综合办公室干警对《南乐县法院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工作方案(讨论稿)》进行了逐条讲解,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讨论、反复斟酌,对具体整改措施、牵头部门、责任分工及整改时限等方面内容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进一步增强了整改方案的可操作性,为认真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
李凌燕院长指出,要把抓好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她强调,针对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每个整改环节的重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她要求,各部门负责同志要把整改方案落细、落小、落实,把相关工作细化到具体人;要坚持部门内部检查与全院集中督查相统一,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
就下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李凌燕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列明工作计划,主动认领查摆问题,针对巡察反馈具体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二是要坚决把落实巡察组整改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三是细化责任,明确责任分解和负责人后,根据限定整改时限持续跟进,充分发挥巡察反馈意见对我院工作的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