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感谢法院,本来觉得没有希望拿到钱,但没想到经过两位法官调解,这几个案件竟然能这么快拿到钱。”原告代理人高兴地说。
原来,张某某因经营生意向林某1、樊某借款,并约定由罗某、林某2、马某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后因张某某无力偿还,借款人分别起诉到南乐县法院。
考虑到实际借款人为同一人,吴红耀法官和苏志权法官接到案件后,决定先开一个示范庭看看效果,随即联系原被告,询问案件情况,并及时归纳了争议焦点、商定了调解方案。
开庭过程中,原告了解到实际用款人因生意破产确无还款能力,情绪较为激动。承办法官随即向三位担保人讲述了担保需承担的责任和后果,经过两位速裁法官的共同努力,担保人罗某愿意替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当场支付现金3万元,并就剩余8万元达成还款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考虑到借款人确无还款能力和担保人的仗义还款,原告主动放弃另外两起案件追偿的权利,并撤回起诉,至此实现了调解一案结三案的结果。
这只是南乐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团队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各速裁团队快速办案、协力办案、助力办案已成为常态。下一步,南乐县法院将继续发扬团队精神,履职尽责,推动案件高效率、高质量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