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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法院:实行常态化廉政回访 做好审判“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0-12-16 10:03:39


“您好,这里南乐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请问您对上个月审结的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结果满意吗?您对本次案件审理的效率有什么感受?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是否有接受宴请、礼物等行为?

南乐县法院纪检监察室的小常自从调入该部门,每天都需要打几十个这样回访电话。


2017年以来,为多渠道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促进法官公正高效廉洁办案,南乐县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始终把案件回访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支持的重要手段,努力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该院连续三年在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十。

一是建立健全回访机制。成立了廉政回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出台《南乐县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廉政回访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回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回访形式为电话和短信回访,切实提高回访工作效率;回访案件范围为全部已结民事诉讼案件,回访人及时汇报回访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并视情形提交院党组或审判委员会研究解决。

二是明确廉政回访内容回访重点围绕司法公正、办事效率、对待当事人态度和司法廉洁等四个方面问题进行全面回访,并建立回访档案。回访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接受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是否参加当事人以及代理人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活动;是否私自会见当事人;是否未按法定程序审理;是否存在其他不廉洁或违法违纪行为。在回访中发现效率低的问题,对承办法官及时谈话,并要求及时整改。

三是完善廉政回访档案。对每一件回访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表格制度,认真填写《案件回访调查表》,记录当事人意见建议,真正做到“每案必访、每访必记”。回访结束后,及时整理当事人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至院党组,做到回访工作全程留痕。根据廉政回访情况为每名干警建立廉政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晋级晋档的重要参考依据,倒逼员额法官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和效率意识,自觉做到廉洁办案。

廉政回访制度实行以来,南乐县法院共对13000余件民事案件随机抽取7800余案进行廉政回访,发送廉政回访短信4200余条,回访率达60%,根据廉政回访记录,对13名干警给予诫勉谈话,推动建立考核制度2项,群众满意度也连续三年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十。

责任编辑:杨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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