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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法院:审判调解促履行 诚实信用免执行

  发布时间:2020-11-27 08:44:24


“苏法官,我是您五月份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当事人赵某伟,当时您给调解的是今天还款,因为我俩当时不是闹得很不愉快嘛,我能不能转给您,您再转给他,这样我俩就不用见面了,也省得尴尬。”

“虽然这个案件结案后已经不归我管了,但就冲你这份履行约定的契约精神,这个忙我帮了!”

11月25日一早,南乐县法院民事速裁法官苏志权就接到赵某伟的“求助”电话。原来,5月21日,本院受理了原告赵某刚诉被告赵某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考虑到双方祖辈关系较好,且有生意往来,承办法官苏志权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耐心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辩法析理,从法律和人情角度做工作。最终在他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约定今11月25日前一次性偿还33000元。苏法官在调解书送达的同时告知被告一定要尽快履行,并且向他告知了进入执行阶段将带来的后果。

挂完电话,苏志权法官就通过电话与原告取得联系,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时间。被告赵某伟于11月25日下午3时许分别通过支付现金、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的形式清偿完毕了借款33000元及案件受理费313元。

“当事人能够自动履行调解协议就是对我调解工作的最大肯定,即便案件已经结了,只要有需要,我都愿意为纠纷的最终化解出一份力!”苏志权法官说道。

南乐县法院提示您,切实解决执行难,不仅需要执行局全体干警的努力,也离不开审判部门在源头上进行把控,更需要当事人的诚实信用。我们为每一个自觉履行的当事人点赞!

责任编辑:杨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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