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代理人,你那边能听到声音、看到画面和笔录吗?”
“可以听到,画面清晰。”
“被告代理人,你那边声音、画面有没有问题?”
“没问题,一切正常。”
近日,在南乐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内,速裁法官苏志权使用“云上法庭”完成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开庭审理。
在本案中,原告某运输公司因其所有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向该车投保的被告某保险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主张赔偿损失。案件受理后,苏志权法官首先通过河南法院集中送达平台向双方送达了应诉手续,在得知原、被告代理人分别在濮阳和郑州两个城市,为了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遂采用“云上法庭”远程庭审系统帮助双方当事人隔空对话。
为确保网络庭审“不掉线”“不卡壳”,技术人员提前调试好设备,法庭采用内部网络专线,法官助理任珊提前与原被告双方通过电话、微信沟通,“手把手”教会双方完成注册、登录,并帮助熟悉流程细节。当天下午15点30分,庭审如期进行。经过证据展示、双方质证、法官询问等环节,不到一个小时,这场“云上法庭”远程视频庭审顺利结束。庭审后,双方当事人通过“出庭”的微信小程序对电子庭审笔录进行阅读并签字。
“其实,早在疫情期间我院就开始推广‘云上开庭’,这种开庭方式使得距离不再成为问题,特别是对一些标的额比较小的案件,极大的降低了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经济和时间成本。现在虽然疫情已经缓和,各地都已放开线下开庭,但它已经成为我院速裁法官的常规利器。”南乐县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翟春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