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乐县法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来源于群众的优势,在办理家事案件过程中,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家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实现了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审判与调解互动,努力化解家庭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面小编就以近期近德固法庭审理的三起离婚案件为例,带领大家看看人民陪审员是如何参与家事案件调解的。
这三起案件中,被告均躲避法院的传唤,多种送达方式均未能送达成功。承办人张和平法官与人民陪审员李秀菊、王宇振进行研究分析后,人民陪审员王宇振提出与法官一起去被告处寻找被告及被告家属,会见被告所在村的村干部,这样既有助于了解具体案情,又有助于开展调解工作。就这样,人民陪审员王宇振和李秀菊陪同承办人张和平开始了三天的艰苦送达和调解工作。
在郭某女诉朱某男离婚案件中,当从被告及家人和村干部处证实了原告所诉分居已经八年的事实后,人民陪审员王宇振在村委会对被告及其家属做了长达近三个小时的心理疏导工作,并向村委会干部了解了原、被告的生活状况,对原、被告之间的离婚处理意见进行了沟通。
在闫某男诉安某女离婚纠纷一案,当了解到安某女的坎坷婚姻历程后,陪人民审员李秀菊从一个母亲的角度出发与安某女的母亲促膝谈心,整整进行了一上午的调解疏导工作,最后安某女的母亲说:“我知道两个孩子没有感情了,我劝女儿和女婿离婚,也为了孩子,好合好散,不再治气了。”
在李某女诉张某男离婚案件中,接触了脾气急躁的张某男父亲后,人民陪审员王宇振耐心的和张某男父亲谈了整整两个小时,上了一堂深刻的家庭教育课,最后张某男的父亲说:“我通知我儿子回来开庭,如果他俩感情真不存在了,我劝我儿子离婚,我听你们调解员的,为了孩子,好合好散,不再要求李某女给我们一个离婚的说法了。”
正是有了人民陪审员的积极参与,才保证了案件的如期开庭和顺利调解,最终三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均握手言分,互道祝福。
“人民陪审员都是各行各业的精英代表,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威信,是做调解工作的天然优势,在今后的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将更多的邀请他们参与调解,推动家事纠纷得到根本性化解。”近德固家事审判庭庭长张和平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