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南乐县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途中及时对一起交通事故的昏迷伤者进行救助,为抢救伤者争取了宝贵时间,受到了周围群众的一致好评和点赞。
上午11时,当执行干警行驶至韩张镇大楼村路段时,看见一辆电瓶车翻倒在地,伤者后脑受伤,血流不止,且意识已经不清,渐进昏迷状态,我院干警当即停车上前查看情况,迅速做好分工、抓紧协助救人,一人专门负责拔打120、110电话,一人负责查看伤者伤情、呼唤伤者,防止伤者完全昏迷,其他干警维护现场原状,向围观群众并了解事故发生经过、疏导交通,防止车辆拥堵、救护车无法通行。
十多分钟后,120救护车出现在事故现场。救助过程中,干警们始终控制肇事者不让其离开现场,防止其躲避责任,直到交警到达现场后才放心离开,又马不停蹄奔向下一执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