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技术工作中的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不可小视,它关系到案件的定性和定论。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鉴定、评估结论作为证据使用,对当事人的诉讼胜败极为关键。做好司法鉴定、评估工作,才能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和谐。
今年年初以来,南乐县法院为防止司法技术工作中的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可能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的工作标准改进完善,以“四快”标准规范南乐县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换来了当事人的心服口服,为案件的公正快速审理执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维护了社会和谐。
一、快立案。司法技术室接收业务庭移送的申请鉴定、评估案件。按照相关法律针对本院业务庭移送申请鉴定、评估的案件,深入细致地查看卷宗,掌握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就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问题进行详尽分析,明确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及时与业务庭案件承办法官进行沟通,会同案件承办人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达到不通过鉴定、评估阶段调解结案,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快速有效化解当事人矛盾。对于符合鉴定、评估标准的快速立案。
二、快选择。充分和当事人沟通。司法技术室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司法鉴、评估定须,告知当事人司法鉴定、评估风险,让当事人对司法鉴定、评估有一个全面的、正确的、科学的了解,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快速协商选择鉴定、评估机构。
三、快联络。对于专业知识,司法技术室的工作人员保持和鉴定、评估机构及其鉴定人、评估人的联系。在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后,司法技术室的工作人员及时联络鉴定、评估机构,快速办理委托手续,签订委托鉴定、评估协议,及时转送与鉴定、评估相关的检材。
四、快转送。针对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办案流程征求案件承办人及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规范改进司法技术工作,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结案后,写出总结经验材料,对每一起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案件进行统一装订成册、存档。
通过以上“四快”标准,南乐县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据统计,2012年1至9月份,南乐县法院立案庭统一接收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案件50余件。均配合业务庭案件承办人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及时进入委托鉴定、评估程序,顺利开展鉴定、评估工作,有力的支持了审判和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