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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法院:示范诉讼助力系列案件诉前调解

  发布时间:2020-08-18 09:20:18


8月14日,南乐县法院运用示范诉讼处理方式在诉前阶段成功化解11起劳务合同纠纷,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了群体性矛盾。

8月12日,南乐县法院受理了11位农民工与某林牧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考虑到2019年我院已审理过被告为上述公司的劳务合同案件且效果较好这一情况,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魏兵武积极组织案件的当事人、双方代理律师参与调解,参照前案的裁判结果形成调解方案,向当事人耐心细致释法说理,最终促成11位当事人全部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农民工与雇主长期形成的矛盾。

示范诉讼又称为典型诉讼、样板诉讼,对于涉及群体性诉讼的同类批量案件,法院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前期选取一个或数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进行精细化审判,形成判例或调解方案后,再对等候处理的同类纠纷进行统一裁判或调解处理。该模式是今年以来南乐县法院推进案件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不但可以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审判效率,而且能够减少群体性纠纷的信访隐患。

南乐县法院将继续坚持把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将示范案件与诉前调解相结合,成功提高诉前调解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降低万人成讼率,为我县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杨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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