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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扣车辆拒不还 释法明理终归还

  发布时间:2019-05-24 18:32:17




    “法官们,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晚上9点30分,申请人到南乐县人民法院开走了被私扣多日的爱车,一起返还车辆纠纷得以执结。

    据悉,该车车主崔某与管某因建设工程工资发生纠纷,为了要回工资,管某将崔某的奥迪车开走扣留,被带走的还有车上放置的名烟名酒。多次索要无果后,2019年1月28日,崔某将管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车辆,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被告管某将车辆及车上物品返还原告崔某。判决作出后,管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崔某无奈向南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乐法院受理后,通过申请人崔某联系被执行人管某,但被执行人管某多次变更见面地点,始终未能找到被执行人。经过执行法官再三努力,最终将被执行人带至法院。被执行人管某表示申请人崔某还欠其款项,奥迪车应当顶账。申请人崔某则持否定态度。双方各执己见,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局法官没有灰心,多次往返奔波做工作,耐心劝解,讲明利害,最终,被执行人管某主动归还车辆,经清点车内物品,符合判决书中载明事项,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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