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成功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姜某某与王某某因交通事故发生纠纷,南乐县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王某某向姜某某给付1万余元,因王某某不履行民事调解书义务,姜某某于2019年3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南乐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经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送达过程中发现王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并患有精神疾病,案件陷入僵局,难以执行。执行法官没有灰心,本着不激化双方矛盾为原则,一方面稳定被执行人王某某情绪方面入手,多次同其父母沟通交流,催促王某某尽快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同时也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向申请人说明了王某某现在具体情况,姜某某听到后自愿降低赔偿数额,最终被执行人父母将赔偿金交到法院,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