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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法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会

  发布时间:2019-04-19 09:03:4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定部署,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规定要求,4月18日,南乐县人民法院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会,顺利完成了法院内设机构的改革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马鸿斌出席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沙国省主持。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龚现民首先宣读了《南乐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随后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沙国省,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志宏分别对人员调整及办公场所调整进行逐一安排。

南乐县人民法院贯彻精简效能、服务审判、依法设置、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结合本院审判职责和工作需要,将原来的13个内设机构精简为8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6个,非审判业务机构2个。目前,我院已全面完成机构人员调整,并按新机构模式运行。

    党组书记、院长马鸿斌在会上强调,一是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推进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是优化审判资源,整合完善后勤保障,实现现有审判资源的重组和优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审判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落实司法责任制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要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进的要在新岗位有新规划,退的要精神追求、模范作用不退,留的要再建新功,转的要及时适应新岗位、转变新角色;三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讲党性、顾大局,保持平和的心态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四是要着力提升能力素质,既要学业务知识也要学政治知识,要把学习当做终身大事来抓;五要全院干警必须树立大局意识,坚决服从此次人事调整,遵守好规章制度,做好人员分工协作,迎接机构改革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

责任编辑: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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