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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分夺秒 南乐县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拖欠66名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9-01-21 14:46:03



申请人送来锦旗


税务局查询公司地址


执行法官送达执行通知


对银行存款依法冻结、划扣

   “没想到立案12天就拿到了拖欠的工资,真的是非常感谢法院!”申请人王某、张某、木某感激地说道。其实,在“立案12天”的背后充满了执行法官的认真负责。2019年1月17日,南乐县法院争分夺秒依法划扣被执行人的财产,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申请人高度赞赏并送来锦旗。

  据了解,被告林州市嘉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建设濮阳市南乐县某公司生物质热电项目冷却塔工程,被告雇佣王某、张某、木某等66名农民工(其中42名为少数民族)为其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66名农民工迟迟没有拿到工资,经多次催要无果,诉至南乐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林州市嘉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应向王某、张某、木某等66名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338131元。

    2019年1月5日经申请人王某、张某、木某等66人的申请,南乐县法院对该执行案件予以立案,法院即把林州市嘉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信息录入查询系统,对其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进行全面查询,查询到嘉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5万元,时法官立即在网上办理存款冻结手续。因该公司几次迁址,公司地址不详,执行通知书几次邮寄均未送达。

    2019年1月17日南乐县法院执行法官时飞、冯江波立即前往林州市通过该公司所在地派出所、税务局查询到地址,送达执行通知后并依法对该公司银行存款予以扣划。农民工工资终于有了着落,这一起拖欠66名农民工工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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