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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开促公正人大代表参与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9-01-17 08:25:14


    近日,南乐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参与、见证、监督法院执行工作,将一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移送至公安机关,拟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南乐法院在执行刘某某申请执行单某某民间借贷一案过程中,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单某某名下有两辆汽车,执行法官依法对其名下车辆采取了查封措施。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但单某某拒绝交代车辆线索,隐瞒车辆去向。单某某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法官依法对单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因本案涉案标的额较大,且被执行人单某某有隐匿、转移个人财产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为充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本院邀请南乐县人大代表参与见证了本案件的执行工作。县人大代表随同执行法官到南乐县拘留所会见了被执行人单某某,耐心听取了单某某的陈述,并向他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单某某依旧拒不履行。随后,人大代表与执行法官一同前往公安机关协调办理拒执案件的移送。

    目前,公安机关以被执行人单某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本案正在进一步执行中。

责任编辑: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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