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8年12月29日上午首批由南乐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以随机抽选方式选取的90名人民陪审员在兴乐会堂举行宣誓仪式,南乐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
马鸿斌院长指出,本次人民陪审员是首批以随机抽选方式确定候选人资格、经过严格审查后由法院院长提请至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并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在今后的五年时间里,人民陪审员将参与到法院具体案件的审判中,希望陪审员与法官一起,为实现在每一个案件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南乐县人大主任张耀华表示,“通过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具有广泛性,整体素质较高。选任过程中,县司法局积极与县法院、县公安局沟通协作,共享信息,严格审查候选人选任资格,用高效率选出了高质量的人民陪审员。希望通过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在履职过程中合情合理建议,依法依规陪审,真正做“人民”的陪审员。
至此,南乐县首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人民陪审员选用分离工作机制,有利于加强监督制约,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