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南乐县法院院长马鸿斌主持召开2018年度第14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就2起涉恶案件如何判决进行讨论研究。此次审委会特别邀请了南乐县检察院检察长周韶迅、副检察长赵玉民列席会议。
会上,涉恶案件承办法官代荣芬向审委会详细汇报了2起案件的背景、定性、量刑依据等,随后各委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并作出表决。
马鸿斌院长指出,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意义重大,有利于促进案件质量提升,有助于统一裁判标准、防止冤假错案,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助力社会稳定的合力。他要求,广大法官要树立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通过接受检察长这个“诤友”的监督,不断发现问题、改正问题,实现司法能力的不断提升。他强调,要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建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不断细化检察长列席的方式,推动检察工作与审判工作共同发展,打造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周韶迅检察长对法检两院长期以来保持的既相互监督又大力支持的良好工作局面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要对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进一步协商,逐步将列席的范围由刑事案件扩大到有重大影响的民事、行政案件,推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关系的发展,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