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法官,我再也不闹了,您别拘留我,我这就打电话让家人捎钱过来。”正在医院进行拘留体检的运某说道。
据了解,2016年被告运某与张某从原告杨某某购买养鸡设备,因资金紧张,向杨某开具欠条一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南乐县法院。经法院审理,要求二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38323元。
判决生效后,运某、张某均未按判决内容履行还款义务,杨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杜卫光收到案件后,向运某、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均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运某还玩起了“失联”,多次去家中运某均不在家,12月5日,执行干警去运某家中其妻子张某仍谎称外出打工,刚出门便碰见运某回家,随即带回法院。
被执行人运某态度蛮横,不配合不讲理不认可法院判决的数额,杜卫光法官多次劝说无果,决定予以拘留15日,在体检过程中运某才知道害怕,最终他认可法院判决的数额,并当场履行5000元,因资金周转,保证一个月内履行完毕,其朋友李某提供房产等个人财产担保。申请人鉴于被执行人举行态度,表示谅解和理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遂自愿撤销了本案的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