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南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郝某犇、张某伟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2月,被告人郝某犇纠集张某伟、张某松、段某标、王某熙、栗某雨、王某民、王某博在南乐县境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涉恶犯罪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自2017年12月份以来,多次组织开设赌场,并由专人在赌场内“放铳”、“打水”、“望风”,仅抽头渔利就达十一余万元。并有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其行为涉嫌恶势力犯罪。
南乐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组成由少年庭代荣芬副庭长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合议庭成员加班加点,逐条审查事实,迅速完成了案件的初步审查,并于11月8日召开了庭前会议,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和建议。
庭审过程中,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各被告人均认罪悔罪。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案件审理。
南乐县人民法院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