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院党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视程度,带动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 2018年8月13日,南乐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组专题研究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
研究会上,院扫黑办办公室主任、刑事审判庭长郭冠勋首先向院党组汇报了2018年1月份以来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安排部署扫黑除恶斗争的时间节点、政策方案、领导指示,全面回顾了我院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取得的成绩,重点提出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方法。同时还汇报了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办理的和已经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基本情况。
马鸿斌院长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觉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在今后的两年多的时间里,要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南乐县法院的核心工作来抓。马院长提出了四点要求:
第一:院党组成员要在全院做出表率,率先要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并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首先,党组成员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的文件精神工作部署了然于胸,要注意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在任何场合不说外行话;其次,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涉及人多,涉及犯罪事实多,一旦进入审判程序后提交审委会研究讨论,审委会成员要准确把握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发表正确的意见;最后,刑庭和其他的各个法庭都要重视对涉黑涉恶线索的发现和移交,以点带面全面打击黑恶犯罪,比如民二庭办理的民间借贷案件,要注意对经常作为债权人参与诉讼的当事人信息收集,注意收集对当事人反应被迫在借贷合同中签字情况的收集,向公安机关移交此类线索以排查是否存在“套路贷”等涉黑涉恶犯罪情况。
第二:要继续加强宣传。不但要继续加强传统的条幅、公告、宣传栏等方式对外宣传,而且要加强对内宣传,做好对本院工作人员的宣传和教育。比如要对现在正在热议的对社会危害极大的“套路贷”问题进行信息收集和总结,并在全院进行推送,提高本院人员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的能力。
第三: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预案。涉黑涉恶案件有涉案人员多、涉案事实多、案情复杂的特点,一定要做好审判预案,提钱做好分工,做好应对工作,顺利完成审判任务。
第四:要提前介入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对于涉黑涉恶案件要提前介入侦查环节和审查起诉环节,对于证据的把握和法律法律法规的适用要在提前介入时提出,避免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后再出现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缩短审判时间,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更好地鼓舞和发动群众和黑恶犯罪做斗争,营造扫黑除恶斗争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