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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副巡视员王凤兰到南乐县法院调研指导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04 18:09:07





    5月30日,省高院副巡视员王凤兰带领省高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吕达、执行指挥中心主任金少良到南乐县法院调研指导执行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南乐县县委书记孙栋,濮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鸿斌,南乐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彦军,濮阳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王相峰、南乐县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及执行局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南乐县法院院长马鸿斌代表院党组汇报了今年1--5月份执行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金少良主任、吕达庭长针对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孙栋书记首先对省高院王凤兰副巡视员一行莅临南乐指导工作表示欢迎。他指出,与先进县区法院相比,南乐法院执行工作还有一定差距,要紧盯全市排名,积极对照先进,看清差距、找准不足,推动执行工作迎头赶上。他强调,破解执行难问题,关键看领导班子,只有领导班子做到敢担当、真实行、真用心,才能打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他表示,南乐县委将全力支持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坚决打击一切干扰法院依法执行的行为,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和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

    王凤兰副巡视员对南乐县委、县委政法委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法院全体干警必将以此为动力,坚决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就做好下一步执行工作,王凤兰副巡视员要求:一要提高认识。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当成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中心工作来抓实抓细,加大人、财、物投入,切实提高执行工作保障水平。二要提高终本率。加大执行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执行不能的认识和理解。对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提高案件结案率。三要提高保全率。积极鼓励当事人开展诉前、诉中保全工作,防止对方当事人恶意转移、隐匿财产,为顺利执行判决提供保障,尽早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责任编辑: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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