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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法院举行民事案件庭审直播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18-05-18 18:22:42




    5月18日下午,南乐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对原告南乐县三江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南乐县营销服务部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一案进行庭审直播观摩活动。7名人大代表及全体民事法官、书记员、县纪委派驻法院纪检组等30余人参加直播观摩。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冯利敏、审判员张和平、人民陪审员董亚美精神饱满、仪表端庄,措辞严谨、用语规范,最后在合议庭的调解下,双方就合同赔偿金额达成协议。

    在庭审结束后的座谈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丽婷向与会人员发放了“庭审观摩评分标准表”,请观摩人员对庭审直播规范程度进行量化打分。各位代表委员对庭审观摩活动给予充分肯定,纷纷表示,通过庭审观摩活动,增加了对法院及法官工作的了解,切身感受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公开与透明。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丽婷表示,庭审直播观摩活动有利于让法院审判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法院公信力。

责任编辑: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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