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下午,南乐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召开推广使用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动员会,会议由常务副院长沙国省主持召开。
动员会上,全院干警学习贯彻南乐县治理白色污染推广使用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动员会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共南乐县委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治理白色污染推广使用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会议要求,要将治理白色污染工作与当前开展的“不作为、慢作为、虚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互动结合起来,通过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加强督查将“禁塑”向纵深推进,落到实处。
推广使用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南乐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以身作则,拒绝“白色污染”,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