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还想不想从这里回去,门卫快关上大门。”在濮阳县某乡镇的一处执行现场,南乐县法院执行干警受到了被执行人李某的阻挠。
这是一起什么样的纠纷会引起被执行人李某这么大的反应?原来被执行人李某于2015年向申请人岳某借款100000元,偿还10000元之后,经申请人岳某多次催要,但李某仍未偿还,无奈之下岳某只好向南乐县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一审、二审、发回重申及二审后,判决李某偿还岳某借款本金90000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岳某于2017年11月10日向南乐县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因被执行人李某现住濮阳县某乡镇,于是执行干警向李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李某既未报告财产,又未履行义务。
后申请人岳某向执行干警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李某正在家中,经向领导请示后,执行干警紧急驱车赶往濮阳县某乡镇李某家中,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面对被执行人李某的嚣张气焰,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强制带回被执行人李某及其名下车辆。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李某于当天履行了全部义务,该案得以顺利执结。